男子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获刑并处罚金

告诫专栏 2025-03-12 14:03 次阅读

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,王某等13名被告人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并处相应罚金。该案揭露了一起涉及境外赌博平台的犯罪链条,涉案金额高达3700余万元

案件详情:跨境网络赌博团伙浮出水面

经法院审理查明,王某等13人自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,受境外赌博网站招募,分别担任客服、财务人员等角色,负责与赌客沟通、提供资金充值提现服务(俗称“上下分”),并协助运营网站记账及资金转移。期间,该团伙累计收取国内赌客赌资高达3700余万元,非法获利3万至7万元不等。

案发后,所有被告人已退缴全部非法所得。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情节、认罪态度及退赃情况,依法作出相应刑罚判决。

法官提醒:网络赌博违法,触犯刑法后果严重!

根据**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**规定:

  •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罚金。
  • 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者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
  • 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境外赌博,且涉案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,将依照开设赌场罪的规定处罚。

警惕网络赌博陷阱,远离非法博彩

近年来,网络赌博案件频发,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线上平台进行非法牟利,诱导国内赌客沉迷赌博,甚至背负巨额债务。广大网民需提高警惕,远离赌博陷阱,以免因违法犯罪追悔莫及